栏目分类
新闻中心
河源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招标文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1/5/20 作者:河源市人民医院 阅读数:3942
河源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修保养
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河源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修保项目
二、项目需求:
(1)维保保养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年;维保期限:3年
(2)维修保养范围:河源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螺杆水冷冷水机组3台、空气源热泵机组3台及相关中央空调配套设施)。
(3)维保技术要求:
确保整个空调系统运行正常,并提供详细维保清单、方案。
(4)维保时效要求及其他:
空调发生故障,接报修电话通知后30分钟时内到达现场。小修10 小时内修复完毕;大修30 小时内修复完毕;特殊情况下协商解决。
如遇维保单位不及时或不能确保空调正常运行,河源市人民医院有权中止协议,并酌情扣除保养费用。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安装、维修保养项目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维修人员持有维修资质证书。
2、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费用自理。
四、评标方法:
在同等参数不变的条件下并满足业主需求的情况下,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如第一中标放弃,按中标次序顺延。中标单位应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合同终止后退还。
五、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投标截止日期:2011年5月26日下午5时正,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标书送到河源市人民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85018
六、以上招标说明的解释权属于河源市人民医院。
河源市人民医院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