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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20年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4/13 作者:李华珍 阅读数:6010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规范医院医药产品购销行为,4月9日下午,我院召开2020年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会。院长李志忠、副院长王步云、纪委书记谢景来、副院长谢贤生、药学部副主任、设备科副科长、纪委委员、采购员及63家医药产品配送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纪委书记谢景来主持。
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会现场
会上,院纪委书记谢景来就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进行了说明,并传达学习有关医药购销领域加强行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巡察要求,进一步加大耗材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双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河源市人民医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规定,共同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做到依法依规经营、严把医药产品质量关,维护群众利益,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
四家医药产品配送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承诺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规范医药产品购销行为,杜绝商业贿赂,做到廉洁购销,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切实履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相关规定,支持配合医院落实好医药改革工作任务。
分管药学副院长王步云强调医改中涉及药事管理政策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要求,各配送企业要遵守国家药事政策相关规定,全力配合医院各项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分管医疗器械副院长谢贤生要求严格落实廉洁购销合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落实医用耗材降价和规范耗材采购工作。随后,院长李志忠与医药产品配送企业代表现场签订了《河源市人民医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最后,院长李志忠对各配送企业多年来对我院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我院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履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相关规定,在购销工作中规范采购、供应行为,依法依规,保质保量,供给保障,双方要相互支持,守诚信,同时要求在购销工作中公平竞争、良性竞争,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