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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律师事务所入库的公告(第二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9 作者: 阅读数:4400
河源市人民医院拟建立律师事务所备选库,作为我院选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的资源平台。现将河源市人民医院征选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条件:
(一)应征律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条件:
1.律师事务所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地点在河源市区内,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定点供应商库内(提供政府采购网定点供应商库截图);
2.依法注册成立年限(以律所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批准日期为基准日)3年以上,通过年检,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实力;
3.河源地区一定规模且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4.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主要服务范围:
4.1日常法律事务
(1)对医院有关内部日常管理、采购、医疗服务、人事管理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如需),推进依法治院建设;
(3)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工程、服务采购、人事管理等涉及金额20万以上合同及重要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
(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草拟、签发律师函;
(5)协助医院处理尚未申请仲裁或尚未进入诉讼阶段的纠纷;
(6)应院方要求,原则上每年度对医院内部员工进行一次以内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4.2另行委托并收费项目
(1)代理甲方需要提起诉讼或应诉的各类民事诉讼案件;
(2)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含医调委调解、诉讼、和解);
(3)代理劳动仲裁案件;
(4)代理甲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5)其他重大专项活动(如有)。
5.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业界声誉良好,近三年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律所及律师不得入库:
1.曾为我院提供法律服务,但未尽到勤勉履职责任或考核不合格的;
2.曾代理我院法律事务,损害我院利益或泄露我院秘密的;
3.曾在同一法律事务中同时接受我院、对方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的;
4.因违反执业规范等原因被其他单位解聘的;
5.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其他客户投诉、被律师协会列入“黑名单”、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
二、申请人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资质证书复印件;
2、律所近三年参与医院诉讼案件履历,包括参与案件标的、诉讼结果、执行情况等;
3、所在事务所概况说明书。包括事务所基本情况、业绩、专业人才配备情况;
4、《河源市人民医院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1);
5、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截止报名时间内送至招标采购办公室或扫描发送至hyzcb520@163.com邮箱;
6、入库评审细则及提交参评资料报名截止后再统一发至各应征事务所邮箱。
三、其他事项
1.应征律事务所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征资格或退出备选库。
2.应征律事务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我院承诺将对提交材料采取保密措施。
3.备选库建立后,我院将在备选库中选聘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四、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分,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姐、诸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85683
地址:河源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