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新闻中心
河源市人民医院打印耗材定点采购单位招标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5/18 作者:河源市人民医院 阅读数:3148
河源市人民医院打印耗材定点
采购单位招标书
我院拟向社会上有打印耗材料采购供货能力的供货单位带有招标形式的招定点供应商,为期一年。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能及时供货、售后服务能力有保证的商家参加投标。
一、根据医院总务科提供的打印耗材(墨盒、色带等)采购物资清单,按清单要求进行报价(采购清单另附)。供货期为一年。
二、参加投标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备查,其有效复印件备案。。
2、投标人必须书面提供供货时限(到现场加墨盒、换色带)、售后服务质量承诺保证书。
3、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报价清单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以报价清单为准,投标人按医院提供项目报价清单中所提及的货物产品、规格、逐项填写单价(该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税费及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报价清单须电脑打印,手写无效,并提供与其内容相符的电子文档。如果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文档不符,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
四、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商品经确认属“三无产品”假货,或以次充好,以劣充优,质量不达标准,院方有权拒付当月的货款,作为对院方损失的赔偿,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非招标目录中的商品要低于市面大型商场的平均价,否则院方有权拒付当月的货款,作为对院方损失的赔偿。
五、合同签定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总务科签定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人的中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付款方式
根据采购人和中标人每月送货数量,当月无产品质量投诉或其他异义。每月底送结算清单办理结算手续,于次月付清上月货款。
七、招标单位有权决定最终评标方式,最后确定中标单位。
在同等参数不变的条件下,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报价高于院方单价的最高限价以院方审定的单价为中标单价)如第一中标放弃,按中标次序顺延。不符合标书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日期:
九、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河源市人民医院总务科306房
联系人:
河源市人民医院